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请下载附件:粤农农〔2021〕14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各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2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请下载附件:粤农农〔2021〕14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