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
一、请市直各单位、各区对照编写单位范围,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动员、指导本系统、本地区公共机构积极申报示范案例。
二、各区发展改革局请收集汇总本区示范案例,市直各单位请收集本系统示范案例,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送我委(资环处),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gwzhc@gz.gov.cn。我委将牵头负责全市示范案例的遴选、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