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市公证机构,各公证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转发给你们。在我市出台公证服务收费新政策前,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各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市公证机构,各公证机构: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转发给你们。在我市出台公证服务收费新政策前,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