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市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二、确保落地落实。各区要严格对照《市标准》,进一步细化充实本地区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落地落实,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界定范围。《市标准》是各区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各区可按照《市标准》执行;也可在不低于《市标准》前提下,制订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服务项目、内容、标准等超出《市标准》的,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司法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统计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