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4号)于2022年7月失效,鉴于我市已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列入2023-2024年工作计划,在新标准未出台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参照穗发改规字〔201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请下载相关附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4号).pdf
市水务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4号)于2022年7月失效,鉴于我市已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列入2023-2024年工作计划,在新标准未出台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参照穗发改规字〔201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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