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建〔2022〕50号),现将中央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下达至广汽乘用车等5家企业,请各区发展改革局与相关企业联系,收集企业请款于7月15日前材料报我委,我委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各区发展改革局督促企业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