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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8-08 10:16:06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州市产教融合行业协会:

  为抓好抓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广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城市试点方案》(穗发改〔2021〕116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申报广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以实训基地“小切口”,推动产教融合“大改革”,将实训基地建设作为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重要载体和抓手,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由重点企业、高水平院校或政府主导,建设一批满足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等需求的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在统筹推进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检视产教融合存在关键节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城市试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发挥实训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与院校全面加强合作,切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实训水平和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1.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院校主导建设)。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支撑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职业学校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依托职业学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实训中心,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推动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服务脱贫攻坚和就业创业;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专业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实训基地向全社会劳动者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职业学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实训基地。

  2.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企业主导建设)。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大技术技能需求,通过校企合作,以企业为主导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培训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生产性实习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3.公共实训示范基地(政府主导建设)。政府主导建设、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实训场所。

  (二)申报主体

  市、区有关部门,重点园区、企业、职业学校都可以作为项目申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基地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实施主体,建立了资金稳定投入和资金筹措机制,使基地建设、运行和维护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2.院校主导建设的实训示范基地要包含校企合作,能够提供校企合作协议。院校为广州市或区属院校,具有相关领域专业院系设置和教育培训示范效应,合作的企业为在广州市注册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企业。

  3.企业主导建设的实训示范基地要包含企校合作,能够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企业为在广州市注册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企业,且为行业龙头或具有行业影响力企业,具有行业示范引领效应。

  4.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并配备实训场地、教学用房,具备一定的食宿条件,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等设备。

  5.实训设备配置齐全、先进,设施设备在我市同行业具有先进水平,并能满足较大实训规模的需要。

  6.基地要突出专业群建设目标,聚焦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专业定位。

  7.基地要具备对外实训功能,能够面向社会职业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各类劳动者开展实训等。

  8.基地要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并能熟练操作使用实训设备的师资队伍,每个实训项目配备一定比例有资质或资格证书的实训老师。

  9.基地要具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及相关人才培养体系,并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具有较强的系统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10.拟建设的基地需在两年内建设完成。

  三、实施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广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表》《广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1、2)。其中,市属职业院校、市属技工院校分别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附件1、2)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其它申报主体分别由所属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附件1、2)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二)遴选认定。自主申报完成后,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比较教育与产业基础、行业优势、企业状况、培训能力等方面,综合研究确定最终名单,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广州市第一批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名单。

  四、支持政策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享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组合投融资支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8〕6529号)和《试点方案》中的支持政策。被认定为我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的项目,优先纳入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省有关计划以及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省实训基地等评优评先活动等。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发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申报方式和途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报送市发展改革,逾期申报无效。

  专此。

  附件1:广州市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广州市产教融合实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赵娜,83123777;市教育局,方昌明,220837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幸雅倩,8339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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