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委榕树头油库(账面原值59306.04元)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日至9月9日
联系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联系电话:83123616
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委榕树头油库(账面原值59306.04元)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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