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拟将原承担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任务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珠丰彩印纸品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部门: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第9-10层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83228907,83228916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拟将原承担劳动力市场价格监测任务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依利安达(广州)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珠丰彩印纸品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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