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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节能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2023年节能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机构的公告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15 17:30:50

  为更好开展广州市2023年节能宣传工作,我中心拟遴选1家具有丰富活动组织能力、节能宣传材料设计制作(包含海报、小册子、易拉宝、背景板等)及多媒体宣传经验的社会机构,与我中心共同策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节能宣传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2023年节能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服务。

  二、项目需求主要内容

  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并形成年度节能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含照片、视频等影像材料):

  (一)策划广州市2023年节能宣传活动。策划一系列群众参与度高、社会覆盖面广、形式新颖、线上线下方式相结合的节能宣传活动,形成活动工作计划。

  (二)举办“五进”节能宣传活动。举办节能宣传进机关、节能宣传进社区、节能宣传进学校、节能宣传进商圈、节能宣传进企业“五进”现场宣传活动,根据不同主题设计针对性强的现场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讲好节能故事”征集活动。向社会大众征集节能降碳主题的文章、微视频和摄影作品,设评委打分和网上投票环节,并进行评奖公示。

  (四)节能宣传材料设计制作。根据日常工作及生活中行为节能的主要场景,结合广州市地域文化,设计制作3张节能宣传海报;针对各场活动需要设计印刷相应节能宣传材料(包含海报、小册子、易拉宝、背景板、横幅等),现场活动需提前申请场地,购置(或租用)桌子、遮阳伞、活动道具和奖品等物资。

  (五)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宣传活动。利用入选机构的平台、媒体资源及相关政府机构门户网站,开展节能知识科普、技术宣传推广、成效展示等活动。

  (六)活动内容报导。根据各场活动举办情况,及时编写活动预告、简讯等并进行广泛报导,拓展宣传力度。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时限及要求。2023年3—6月(如遇不可抗力则同步调整)。其中,受委托机构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活动策划和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宣传材料设计制作,节能宣传周(一般安排在6月第二周)当月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并原则上于节能宣传周当月底前(一般为6月)组织完成所有活动并向市节能中心提交工作总结。所有活动方案和设计印刷材料均需征得市节能中心同意后确定,不得安插或植入广告,确保宣传公益属性。

  (二)申报机构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广州市便利开展工作的条件;现场活动经验丰富,对绿色、节能政策有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与相关媒体具备合作基础,近5年(截至2022年12月底)组织开展过类似的活动。

  (三)项目经费。项目委托费用最高限价16万元。

  (四)项目验收要求。受委托机构应根据我中心要求,按时保质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计划中的各项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可采用灵活方式组织同类型活动),形成年度节能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四、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概况。

  含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部门设置情况、人员情况(需提供聘任、社保证明材料)等。

  (二)活动履历。

  机构近5年承担节能等主题的宣传活动工作情况(以项目合同和相关影像证明材料为准)。

  (三)节能宣传活动计划。

  衔接项目需求主要内容,制定广州市2023年节能宣传活动计划和初步方案,包括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计划安排,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活动场地、参加对象、宣传物料、依托媒体及方式等相关内容。

  (四)项目总报价及费用明细。

  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劳务费、设计制作费、宣传物资购置费、设备设施使用费、场租费、外协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报名机构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word文档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择优选取并及时通知项目承担机构。

  广州市节能中心

  2023年3月14日 

  (联系人:欧阳允建、肖溪,电话:83548409、83562003,联系邮箱:ouyangyunjian@gz.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风金融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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