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用能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节能减排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我委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推广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我市工业、建筑、交通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已实施运行、节能降碳效果突出、推广价值大的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案例,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应用的新建项目以及节能减排技改项目案例。
(二)申报案例原则上应为近5年实施的项目案例。
(三)优先考虑以下项目案例:1.应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推广目录中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项目案例;2.申报单位拥有技术/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案例;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建设的项目案例;4.应用绿色金融产品的项目案例。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或案例实施单位。
(二)参加申报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近三年来均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申报单位自愿参加评选,申报案例的技术/产品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四)申报案例原则上在申报时已稳定运行半年以上,无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有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案例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或评价(评估)报告,或者由案例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依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单位通过“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公众系统—节能技术案例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网站http://www.gzjnw.org.cn/),每项节能技术可包含多个应用案例(一般不超过5个),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要求上传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各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征集遴选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相关管理
(一)我委将定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开展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案例将汇编公开发布,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案例技术将按程序纳入《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二)择优将案例和相关技术、设备推荐纳入《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
(三)择优选取案例在我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交流、节能培训、节能宣传等活动中展示和推广。
(四)运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展示先进案例,组织优秀节能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产业园区等进行供需对接。
(五)鼓励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等实施节能改造时采用案例的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
(六)向有应用需求的用能单位或新建项目设计及建设单位等推荐案例的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罗正锐,电话:83546631,邮箱:luozhengrui@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