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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碳)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09 15:54:05

南沙区发展改革局、增城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2023〕1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其中下达给我市1235万元,用于3个项目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滞留、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请各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随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见附件3),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工作,各项目单位应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一并报送省能源局和我委。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报送上述信息。

  附件:1.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 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 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广州市).wps

              3. 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广州市).xlsx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直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理(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本计划下达资金金额共计13500万元(详见附件1),具体执行拨付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滞留、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请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随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工作,各项目单位应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报送我局。请相关地市节能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报送上述信息。

  附件:1.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wps

                  2.绩效目标表.xlsx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2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020-83138594;邮箱:nyjjn@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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