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开展500千伏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500千伏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广州段)。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四)建设地点:500千伏国能清远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新建线路起于国能电厂二期升压站500kV构架,止于500kV科北变电站西侧构架,线路途经韶关市、清远市、广州市。其中广州段途经从化区(良口镇、温泉镇、城郊街道、鳌头镇、太平镇、街口街道)、黄埔区(新龙镇、九佛街道)、白云区(钟落潭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全线采用同塔双回路设计。其中,广州段涉及从化区60千米(良口镇、温泉镇、城郊街道、鳌头镇、太平镇、街口街道)、黄埔区17千米(新龙镇、九佛街道)、白云区6千米(钟落潭)。
项目拟建地点(红色)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分析报告》的结论,该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包括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环境影响、项目管理、项目与社会互适性风险因素、媒体舆情风险因素等六大类,共计17个主要风险点。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实施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或者评估委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评估委托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严科 联系电话:020-83123644
邮箱:yany@gz.gov.cn
评估咨询机构:广宏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9868488826
邮箱:1244061512@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1915房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