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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0-30 15:45:28

各区发展改革局,市粮食集团: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  指导粮食企业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粮食物资处)。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粤粮调〔2023〕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165号),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召开了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对秋粮收购工作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秋粮收购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晚稻收购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晚稻收购工作

  当前,国际粮食市场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大,国际粮价波动对我省粮食市场的输入性、传导性影响不可小视。国内粮食市场总体平稳,秋粮丰收在望,但仍需警惕灾害天气影响。同时,我省仍可能面临“秋台风”对晚稻收获造成影响,做好晚稻收购工作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我省粮食自给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抓好晚稻收购作为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的实际行动,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晚稻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收购相关的各项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风险,做足应对预案,确保有备无患。要加强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收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服务和机制,高效开展市场化收购

  我省粮食流通较为活跃,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省粮食收购以市场化收购为主的特点,多措并举活跃市场化收购。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收购服务水平。要紧贴农民售粮需要,采取更多接地气、易操作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现场服务方面,要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明确检斤验质、账款清算等环节工作,及时解答疑虑,提升农民售粮体验。产后服务方面,要切实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调动社会设施资源,及时向农民提供粮食清理、干燥、储存、加工等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遇到持续降雨天气时,要重点抓好烘干收储,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坚决避免发生霉粮坏粮。创新收购服务方面,结合实际推广预约收购,让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另一方面,要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结合收储、轮换,均衡有序收购本地粮源,推动储备粮轮换与粮食收购相衔接。鼓励支持粮食收购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民营粮食企业是我省粮食收购的主力军,各地要结合实际从收购资金筹集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粮食收购。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业务。

  三、提前谋划,做好政策性收购准备

  《广东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保障我省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和提高种粮积极性的兜底性政策。预案对我省稻谷最低收购价的执行区域和时间、政策执行主体等进行了明确,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做到有备无患。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从更新优化最低收购价网点布局、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准备;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一旦符合条件要及时申请启动预案,保障农民售粮顺畅。同时,各地要切实承担起抓好辖区内粮食收购的主体责任,统筹考虑晚稻生产形势、市场走势及天气变化等因素,结合预案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一旦发生新粮品质下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较多,阶段性售粮不畅等情况,要及时解决,确保晚稻收购顺利开展。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要及时为预案启动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四、夯实基础,强化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

  各地要提升市场监测的针对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对策措施早研究、处置应对早行动,牢牢掌握工作主动。要强化对收购市场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与备案粮食收购企业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要扎实做好粮油价格监测周报、收购进度5日报等基础性工作,尤其要做好非国有企业收购量的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要结合国内外稻米价格、供需变化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晚稻收购市场形势。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收购主体理性购粮、农户适时适价售粮。

  五、强化监管,严格开展收购市场监督检查

  各地要结合“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各项工作部署,加大对收购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对涉嫌违纪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始终保持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释放“零容忍”“严监管”鲜明信号,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

  六、压实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各地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晚稻收购各环节、全时段。切实加强粮食收储作业安全管理,盯紧粮食出入仓作业、烘干、有限空间作业、设施设备使用、高空作业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外包人员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此页无正文)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023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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