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评定及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3〕5 号)的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将广州市2023年度拟评定轨道交通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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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2023年度拟评定轨道交通自主创新产品清单.xlsx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