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发展改革局、南沙区发展改革局、增城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2024〕9号,见附件1)和《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广州市)》(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滞留、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请你局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随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附件3),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四、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按月报送制度,做好资金进度和项目建设报送工作,督促项目单位于每月7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等一并报送省能源局和我委。
附件:
1.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wps
2. 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广州市).wps
3. 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广州市).xls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联系人:盛叶文,联系电话:8312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