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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2-04 16:57:28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申请审批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林业园林专业委员会《关于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协同会审的意见》(联审林业园林〔2024〕1号),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森林步道约22公里,对主要节点进行提升,新建二级出入口共9处;配套建设坐凳、休憩平台、休憩设施、标识体系、卫生设施及救援补给设施;对步道及两侧外0.2m宽范围内的杂草杂灌进行清杂和修剪。

  三、项目总投资12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1万元,基本预备费60万元。请按不超过以上估算开展限额设计。

  四、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出资。

  五、项目由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组织实施建设。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3个月。

  七、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详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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