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审批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联审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联审住建〔2024〕4号),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和教育路69号。项目建设拆除教育路69号地块2号楼,原址新建1栋地上2层、地下1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对指挥中心大楼进行部分改造。拆除2号楼建筑面积15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602.7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3062.55平方米,连廊540.15平方米,主要设置室内警务技能训练用房、信息通信用房(视频指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用房(情报收集研判会商室)及指挥室、设备用房、专业大屏等;改造建筑面积387平方米,主要改造指挥中心大楼与扩建部分衔接空间;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围墙、绿地及道路广场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412万元。其中工程费43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20万元,预备费280万,专项工程253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包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批复的总投资开展限额设计并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