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燃气应急保供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440114-04-01-467103)。
项目单位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北部,沿佛清从高速公路西侧。
三、项目主要新建高压管道约2.26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N500,管道介质为天然气,管线起点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西边村山前旅游大道以南的东升阀室,往北穿越山前旅游大道敷设至广州市-清远市边界,整段位于佛清从高速公路西侧。本项目不新增阀室和场站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7492.0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21.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9.64%,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也业项目,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燃气项目安全监管等工作,建成后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运行;要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充分考虑节能需要。要加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穗城管〔2023〕121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方案审查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4〕4945号)、《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花发改函〔2024〕251号)、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广州燃气集团征询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规划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对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落实《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及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要求,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规定。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西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工程
项目代码:2403-440114-04-01-46710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