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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洲路(凤浦路-会展大道)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2-12 17:41:09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申请报送海洲路(凤浦路-会展大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是落实《琶洲地区发展规划(2019-2035年)》、《广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3-2035年)》和《海珠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的需要,是串联琶洲西区和琶洲南区,完善海珠区骨干路网的重要举措,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本次工程范围包括两段:(1)海洲路(凤浦路-会展大道):北起于凤浦路,跨越黄埔涌至会展大道,全长约178m,双向6车道,规划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为40km/h。凤浦路交叉口纳入地块配建范围。(2)会展大道(海洲路-地块配建范围):西起海洲路,向东延伸至会展大道西,终点与会展大道西相接,全长约105m,双向4车道,规划红线宽度为30m,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线型为直线。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8792.30万元,工程费用642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3.75万元,预备费622.91万元。资金来源为广州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通知》(综四城建〔2020〕38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业主为市土发中心,由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六、在后续工作推进中,请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和我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强化整体衔接、注重风险评估,进一步深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七、下一步,请在会同市土地开发中心、海珠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报审项目建设方案。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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