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单位送来《广州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公安监所应急集中收押隔离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公安监所收押隔离场所建设,提高我市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能力,根据市政府15届第127次常务会议精神,同意广州公安监所应急集中收押隔离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对增城区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大尖山公安监管基地(现有总建筑面积约70719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及新建部分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建筑面积约69969平方米,包括A、B、C、D栋监区,监管医院、综合业务楼、被监管人员厨房、AB门、武警用房、民警备勤用房;新建门岗及岗亭750平方米;新建刑事羁押围墙约1200米、外围钢网墙2800米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4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总投资1199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0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3万元、预备费571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用449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结合相关建设标准及我市公安监所应急集中收押隔离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投资(其中配套信息化建设内容的技术方案及造价控制,请提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出具审查意见),并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