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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A栋电梯加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10 09:51:32

广州医科大学:

  你单位送来《广州医科大学关于报送口腔医学院A栋电梯加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A栋电梯加装工程项目纳入了《广州医科大学建设“双一流”大学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穗府党组会纪〔2023〕7号)并由我委印发实施(穗发改〔2023〕26号)。为满足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临床实践正常运作的要求,保障教学与医疗安全,原则同意广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A栋电梯加装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本项目增加建筑面积507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2台医用电梯加装及相应土建、机电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19.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73.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45万元,预备费15.2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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