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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14 10:27:52

广州医科大学:

  你单位送来《广州医科大学关于报送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纳入了《广州医科大学建设“双一流”大学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穗府党组会纪〔2023〕7号)并由我委印发实施(穗发改〔2023〕26号)。为提升突发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水平,提高呼吸疾病研究学术水平,原则同意国际呼吸医学中心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中部规划一路西侧,广州呼吸中心东南侧。本项目新增床位1000床,新建建筑总面积14.2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七项设施用房、大型医用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室外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0485.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8213.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268.89万元,预备费7127.41万元,征地拆迁费暂估10874.78万元(最终以实际评估为准)。基本建设投资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并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征地拆迁费用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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