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黄沙大道污水管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3〕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黄沙大道污水管完善工程(项目代码:2108-440100-04-01-926678)。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荔湾区黄沙大道,新建DN300—DN1200污水管2.12千米。其中:新建DN300污水管0.05千米,DN500污水管0.20千米,DN600污水管0.06千米,DN800污水管0.28千米,DN1200污水管1.53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82万元,其中:工程费48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5万元、预备费474万元。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出资原则,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按此,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荔湾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