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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菠萝山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04 16:33:09

市交通运输局:

  送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送审菠萝山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交通专业委员会建设方案联合评审会意见(建设交通专委会纪〔2023〕3号),原则同意调整实施菠萝山保障性住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014-440106-48-01-802511)。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天河区岑村地段。沐陂西路西起科韵路,东至凌岑路,全长约746米,采用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本项目实施北半幅),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标准横断面宽度40米;凌岑路南起沐陂西路,北至规划横七路,全长约577米,采用双向2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标准横断面宽度30米(本项目实施东半幅宽度17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及交通疏解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等。

  三、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37475万元,其中建安费9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6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5992万元)、预备费85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方案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你局统筹管理,由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15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招标方式仍按穗发改〔2016〕1202号文要求执行,均须全部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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