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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29 16:00:07

市公安局:

  送来《广州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审批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原则同意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602.70平方米(包括业务技术用房3062.55平方米,连廊540.15平方米),改造业务技术用房面积38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警务技能训练用房、信息通信用房(视频指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用房(指挥室、情报收集研判会商室)、设备用房、专业大屏以及拆除工程、改造工程、室外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围墙、绿地及道路广场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667万元,其中:工程费44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3万元,预备费455万元,专项工程费用253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造价并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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