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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1 15:07:55

广州医科大学:

  送来《广州医科大学关于报送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广医函〔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专业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建设方案意见的函》(联审住建〔2024〕2号),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195号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北侧2层临时建筑,加建卫生间、淋浴间、阳台,加装2部电梯,宿舍楼整体装修改造、室外配套工程等,拆除临时建筑面积1130.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211.42平方米,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644.47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3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9万元,预备费11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额度;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必须进行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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