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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7-30 14:50:11

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纪要(二)(穗水规计会纪〔2024〕33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对广州市珠江后航道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分别是白蚬壳段整治长度为115米,广摩地块段整治长度为96米,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整治长度为1610米,加固堤防全长为1821米。整治段堤防等级为1级,堤防防洪(潮)标准达到200 年一遇。

  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533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69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463万元,独立费用 649万元,基本预备费 48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2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30万元。请按不超过以上可研估算开展限额设计。

  四、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出资。

  五、建设管理模式。该项目由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六、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七、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应采取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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