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广州电网供电压力,满足广州市电力负荷发展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0112-44-02-086597)。
项目单位为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生物安全产业基地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光伏、充电桩、储能等综合能源设施、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250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000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2.0%,由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国土、环保、水土保持、节能降碳等有关政策要求。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项目投产后供电供热能耗、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落实与本核准文件同步下达的《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有关事项,主动对接电力管理部门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六、项目天然气供气管道由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另行由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按输气管道工程申报核准。
七、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440116—2024—000042号)、《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关于对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项目配套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国土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0112-44-02-08659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