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安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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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8 18:07:57
审批前公示表
事项名称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方石、凤和、鸦湖、和瑞路、竹三安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单位 |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包含凤和安置区、鸦湖安置区、方石安置区、竹三安置区、和瑞路安置区 | 建设期限 | 24个月 |
总投资 | 约55.42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投资通过财政资金及融资资金解决,其中财政资金按相关比例出资,融资资金由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融资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选址现状以空地为主,局部有少量现有建筑,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五个安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商业配套和公建配套,以及地下室、架空层、相关室外配套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规划市政道路等,五个安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2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51919平方米,共可安置1906户。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3217平方米(含住宅533450平方米,商业配套12799平方米,其他公建配套52853平方米,架空层25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636平方米。 |
审批处室 | 城市处 | 联系电话 | 83125958 |
电子邮箱 | fgwcsc@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2年04月19日至 2022年04月25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 ( 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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