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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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1 16:39:33
审批前公示表
事项名称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内 | 建设期限 | 46个月 |
总投资 | 3158.77万元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1.修建下天池——森林浴场的自然教育徒步径和森林康养步道,其中自然教育徒步径新建2013米,改建1475米,森林康养步道新建780米,改建1905米,集散广场新建共2100平方米;2.对石灶花海和古树园进行自然教育主题的设施改造,改造涉及范围32250平方米;3.将石灶现有旧建筑原址改造建成约560平方米的多功能自然教育科普驿站,增加科普教育平台410平方米和森林康养户外运动设施等;4.将森林浴场现有破损组培室及管理房原址改造建成森林康养体验馆603平方米;5.修建约245米的杨梅林架空科普观察廊道;6.完善石灶区域的供水、供电、排污等配套设施,并对周边裸露区域2200平方米进行绿化恢复。 |
审批处室 | 农经处 | 联系电话 | 83123764 |
电子邮箱 | sfgwnjc@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2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 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 ( 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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