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及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规定,经研究核定,现批复你校大坦沙校区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宿舍类别 | 宿舍名称 | 设备与条件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备注 |
二级学生公寓 | 7号宿舍楼 |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有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室内有供热水、冷气设备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650 | 已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和8至10千瓦时电。 |
引资新建公寓 | 8A、8B、8C栋宿舍楼 | 6人以下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有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室内有供热水、冷气设备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1200 | 已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和8至10千瓦时电;每月要在所含的水电中免费为学生提供不低于1.6立方米的热水。 |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请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