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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2-31 16:56:02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 〔2008〕150号)及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 号)规定,经研究核定,现批复你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宿舍类别

校区及宿舍名称

设备与条件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备注

二级学生公寓

科教城校区C1-C8栋

6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米,有2个独立卫生间、淋浴房、阳台,有风扇、床架、书桌、储物柜、衣柜、窗帘,室内有供热水、冷气设备、电梯等设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1100

已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和8至10千瓦时电。

  以上收费标准自 2024 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请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穗发改价批〔2023〕113号文同步废止。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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