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及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规定,经研究核定,现批复你校科教城校区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宿舍名称 | 学生宿舍类别 | 设备与条件 |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 备注 |
1、2、3、4、5、6、7 宿舍楼 | 二级学生公寓 | 6人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晾衣架、窗帘、行李架,有6人间公寓组合(连体)床书桌柜、椅子、储物柜、吸顶电风扇、排气扇、室内有供应热水、冷气设备(空调)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950 | 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以及8至10千瓦时电。 |
9宿舍楼 | 一级学生公寓 | 4人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有晾衣架、窗帘、行李架、4人间公寓组合(连体)床书桌柜、椅子、储物柜、吸顶电风扇、排气扇、室内有供应热水、冷气设备(空调)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1400 | 包含每生每月4至5立方米水以及8至10千瓦时电;每月要在所含水电中免费为学生提供不低于1.6立方米的热水。 |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请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