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页 无障碍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业务公告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州孔旺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0-19 15:04:02

广州皇上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皇上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广州孔旺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精神,为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确保出场肉品质安全,综合考虑你公司生猪屠宰场标准化、现代化、排放无害化等技术升级改造投入的成本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调整你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广州孔旺记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代码:A13010501)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为48元/头(含税)。该收费包括毛猪进场起,经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流程,到肉品出场所发生的费用,包含静养、消毒、检验、洗杂、预冷、冻结(如有)等费用。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定点屠宰场内其他收费的经营行为应依法取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严格执行亮照经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

  三、请你公司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屠宰场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其他经营主体经你公司同意,在定点屠宰场内开展收费经营活动的,你公司应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开具发票或单据。

  五、请你公司抓紧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完成本轮屠宰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新屠宰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并投产的,我委将及时评估,视实际情况启动相关调价程序。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穗发改〔2016〕566号同步废止。

  七、请你公司做好价格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