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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10 15:13:49

广州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及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规定,经研究核定,现批复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宿舍类别

校区及宿舍名称

设备与条件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备注

二级学生公寓

越秀校区

28栋2楼

201-211房(208除外)

每间2-9人,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及空调等设备;房间设在大套间内的,共有设施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室内供热水设备及排气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500

不含

水电费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请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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