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文《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请核准市回民公墓收费标准的函》(穗民宗函〔2024〕19号)收悉。根据国家关于少数民族殡葬管理的有关要求和《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市回民公墓价格问题函复如下:
一、回民公墓墓穴费(含20年护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为29032元/穴。
二、回民公墓墓碑石费(含墓身)收费标准为7365元/个。墓碑采用卧碑形式,其中:底座石材为麻石,长0.55米,宽0.5米,前高0.2米,后高0.25米;石碑石材为黑石,长宽都比底座短0.02米,厚约0.04米。墓身石材为麻石,长1.4米,宽0.67米,高0.2米。
三、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本复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