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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734 发布日期:2024-10-15 16:27:21

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按维持原标准中的较低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0元(含住宿);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8900元(含住宿)。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四个学年。

  四、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原则。“新生”指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学生;“老生”按当年新入学年度的原收费标准执行,如原收费标准存在同一年级两种不同学费标准的,按较低收费标准执行。

  五、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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