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按维持原标准中的较低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0元(含住宿);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8900元(含住宿)。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四个学年。
四、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原则。“新生”指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学生;“老生”按当年新入学年度的原收费标准执行,如原收费标准存在同一年级两种不同学费标准的,按较低收费标准执行。
五、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