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3〕177号)有效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我委在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和省有关中小学收费改革精神对文件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公告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传真:83228860。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810室,邮政编码:51005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联系电话:8322886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