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你单位送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州市针灸医院)珠玑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8年)》(国办发〔2024〕4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原则同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州市针灸医院)珠玑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涉及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改造面积1.75万平方米,改造床位数470张。主要为住院楼和门急诊楼46个四人及以上多人病房改造为115个二、三人间、42个单人间,并进行结构加固、病房环境改善提升、配套公用工程改造、新增轨道物流系统等。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砌筑)、加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公用工程、外立面维修、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及其他工程等。本项目完成后,医院床位数量不变。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9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5万元,预备费44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剔除中央、省资金后,市本级财政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原则上按9:1比例分担;市本级出资部分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