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报来110千伏清湖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延期事项函复如下:
110千伏清湖输变电工程项目于2021年6月16日取得我委核准批复,批复文件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清湖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1〕21号),核准有效期至2023年6月16日。因项目技术方案调整,导致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
鉴于110千伏清湖输变电工程建设将满足均禾街北部清湖村周边及广铁一中学校、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荷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均禾变电站、龙归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项目核准有效期延期一次,至2024年6月16日。如项目逾期仍未开工,再次申请核准延期将不予受理。
请你司依法依规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此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