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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体验空间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06 16:25:13

广州大学:

  你单位送来《广州大学关于报送大学城校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体验空间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广大函〔2023〕2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体验空间改建工程纳入了《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穗府党组会纪〔2023〕7号)并由我委印发实施(穗发改〔2023〕25号)。为完善校园基础设施,优化育人环境,原则同意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体验空间改建工程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校园内。项目改建建筑面积 5507平方米,其中,新增连廊建筑面积112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建筑架空层装修改造、增加文科楼区域各教学楼之间连廊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4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933.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30.12万元,基本预备费约85.0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本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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