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从化区鳌头镇横坑村等24个行政村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3〕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从化区鳌头镇横坑村等24个行政村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2-440117-04-01-161722)。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从化区鳌头镇,新建DN25—DN200供水管312.80千米,新建1座100立方米/天一体化净水设备。其中:
新建DN200给水管5.61千米、DN150给水管33.47千米、DN100给水管10.81千米、DN80给水管38.67千米、DN65给水管65.61千米、DN40给水管76.53千米、DN25给水管82.10千米,1座100立方米/天一体化净水设备。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018万元,其中:工程费158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9万元、预备费1408万元。根据《广州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供水“三同五化” 改造提升工程近期建设计划的通知》出资原则,农村供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从化区财政按8:2比例出资。按此,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15214万元、从化区财政出资3804万元。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从化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8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