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报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花都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H202305721)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联审决策委员会住建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联审住建〔2023〕12号),原则同意实施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花都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搬迁)(项目代码:2301-
440114-04-01-250913)。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小㘵—平山安置区工程二期〔第二批〕、花都区留用地及零散地征拆、花都区噪音区搬迁。其中:
(一)小㘵—平山安置区二期〔第二批〕:项目选址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南、规划新花大道以西。拟安置885户,总建筑面积48708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60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493平方米),其中建设安置住宅292116平方米、公建配套13455平方米、商业配套32420平方米及架空层等22605平方米。
(二)花都区留用地及零散地征拆:选址主要位于洛场、东湖、李溪等地块,总征地面积为3027亩。
花都区噪音区搬迁:85分贝噪音区搬迁村民2045户,涉及总征拆建筑面积753072平方米。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03285万元,由市财政出资286400万元,花都区财政出资36700万元,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报送我委备案。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管理,由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33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等均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