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广州市花都赤坭“碳谷小镇”渔光互补(一期)220MW、(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核准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花都区赤坭镇周边用电需求,保障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送出,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市花都赤坭“碳谷小镇”渔光互补(一期)220MW、(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7-440114-04-01-960536)。
项目单位为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狮岭镇、秀全街道。
三、项目主要新建2回赤坭光伏升压站至林益站11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16.98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938.9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81.69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电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当落实有效的防电磁环境污染和防无线电干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变电电磁环境因子对周围环境及公众的影响。同时,要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将一批输配电工程纳入省“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1〕599号)、《关于征询广州市花都赤坭“碳谷小镇”渔光互补(一期)220MW、(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电线路路径方案的复函》(穗规划资源花函〔2023〕1695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树木保护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州花都区启帆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赤坭“碳谷小镇”渔光互补(一期)220MW、(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项目代码:2307-440114-04-01-96053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