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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21 15:21:42

市林业和园林局:

  送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申请审批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林业园林函〔2023〕2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林业园林专业委员会《关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协同会审的意见》(联审林园专函〔2023〕7号),原则同意修改后的《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新建森林步道34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为168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6.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5.06万元,预备费用80.07万元。

  四、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

  五、建设管理模式。该项目由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六、建设起止年限。2024年9月至2026年12月。

  七、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

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应采取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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