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送来《广州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审批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原则同意教育路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602.70平方米(包括业务技术用房3062.55平方米,连廊540.15平方米),改造业务技术用房面积38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警务技能训练用房、信息通信用房(视频指挥调度室)、指挥中心用房(指挥室、情报收集研判会商室)、设备用房、专业大屏以及拆除工程、改造工程、室外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室外管线、围墙、绿地及道路广场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667万元,其中:工程费44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43万元,预备费455万元,专项工程费用253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造价并确保工程质量。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