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越秀区驷马涌、景泰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3〕1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越秀区驷马涌、景泰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代码:2304-440104-04-01-898075)。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越秀区驷马涌和景泰涌流域,新建DN100—DN600污水管7.91千米,一体化污水泵井2座;新建DN300—DN1000雨水管0.65千米。其中:
(一)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100污水管 0.09千米,D108×14 PE污水管0.33千米,D108×14 PE污水管0.06千米,DN250焊接钢管污水管0.43千米,DN300污水管3.55千米,DN400污水管1.13千米,新建DN500污水管 2.13千米,DN600污水管0.19千米,新建2座一体化污水泵井;
(二)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300雨水管0.08千米、DN600雨水管0.28千米、DN1000雨水管0.29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12万元,其中:工程费66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9万元、预备费634万元。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出资原则,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越秀区财政按5∶5比例出资。按此,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8340万元、越秀区财政出资472万元。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请抄报我委。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越秀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1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安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越秀区驷马涌、景泰涌流域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