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驷马涌流域(白云区段)及江高郭塘岭西路、郭塘金康路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驷马涌流域(白云区段)及江高郭塘岭西路、郭塘金康路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208-440111-04-01-250028)。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白云区驷马涌流域及江高镇,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1.92千米,新建DN300—DN400雨水管0.07千米。其中:
(一)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300污水管0.37千米,DN400污水管1.04千米、DN500污水管0.51千米;
(二)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N300雨水管0.05千米、DN400雨水管0.02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77万元,其中:工程费10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7万元,预备费98万元。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出资原则,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白云区财政按5 : 5比例出资。按此,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1455万元、白云区财政出资22万元。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抄送我委。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白云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1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安工程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和监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可不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