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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26 17:38:56

市水务局:

  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水务专业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310-440103-04-05-569647)。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荔湾区东沙涌与平洲水道交汇处,拆除原东沙水闸泵站并重建东沙水闸泵站,水闸净宽为6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9.5立方米/秒。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72万元,其中:工程费30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6万元、预备费357万元。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出资原则,水闸建设由市财政出资,泵站建设由市财政、荔湾区财政按5∶5比例出资。按此,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出资2673万元、荔湾区财政出资1699万元。请按限额设计要求开展后续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抄送我委。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统筹,荔湾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安工程、勘察和设计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可不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和设计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可不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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